平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
12月29日,平顺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忠义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丙旗、张安庆、郭江明参加会议,副主任王丙旗主持会议。县政府副县长郭力毅,县法院副院长郭学政,县检察院检察长梁艳华,县政府办、财政局、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。
会议听取了郭力毅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1—11月份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、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,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7年1—11月份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,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审议发言,对所审议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,并做出了相关决议。
会议认为,今年以来,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凝心聚力,迎难而上,坚持开源节流,努力增收节支,为保持全县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了贡献。面临2018年更加严峻的发展形势和更加繁重工作任务,会议要求,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,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的主体,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;要强化财政税收征管,提高财政实力,加大对税收的管理力度,积极抓好重点税源的征收工作,进一步扩大税收征收的覆盖面,提高税收收入;要加强财政监管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、科学性和规范性。
会议指出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这对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,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认清新形势,适应新常态,展现新作为,谋求新发展,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。要加大对财政收支的审计力度,以财政资金收支为主线,把支出作为审计重点,重点关注资金投向合规性、合法性和使用效益,促进规范管理,深化改革,提高效益;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,加大任中审计比重,将审计监督“关口”前移,切实坚决反映违法违纪问题,推动干部队伍廉政建设。要加大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力度,加大对涉及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,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,降低建设标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保障各项惠民、强民、富民政策落到实处。会议强调,新的一年,改革发展的压力更大,脱贫攻坚的任务更重,人民群众的期望更高,要以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的决心,以时不我待、只争朝夕的精神,以高效务实、拼搏进取的作风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锐意进取,埋头苦干,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,建设“三宜”美丽平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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